【大紀元2017年09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傑妮澳洲墨爾本編譯報導)數據顯示,去年維州有近10萬人需要更平價的住房。目前在墨爾本有一些可負擔性住宅(affordable housing,廉租房),但其數量遠遠不夠。一些市政廳在努力促使開發商將可負擔性住宅納入開發項目中,但收效甚微。
據澳洲廣播公司(ABC)報導, 墨爾本一些市政廳正在試圖利用分區土地(zoning)的權力,促使開發商將更多新房劃歸為可負擔性住宅,但是他們對開發商的約束力十分有限。Hobsons Bay 市市長稱這一現狀「令人懊惱」。
開發商納爾遜(Guy Nelson)指出,可負擔性住房的定義本身有些模糊。與公共住房(public housing)不同,可負擔性住房是由私人投資者或非盈利住房機構擁有的。
這種住房模式是如何運作的呢?來自East Coburg區的米勒(Janie Miller)目前正住在這樣一種廉租公寓內,她每週的房租為250澳元,餘下20%的房租由政府支付,這樣她的房東就可以收到全額房租。
她這樣的低收入人群,如果被要求支付全額租金,是無法在這樣的地區居住的。
開發商:拱手送出房產是「瘋狂的」
此前,Yarra Council市政廳對Alphington造紙廠所在地進行重新分區時,要求開發商納爾遜(Guy Nelson)將5%的新房劃為可負擔性住宅。
納爾遜同意了這一要求,將該項目2500套公寓中的150套留作可負擔性住宅。這150套公寓總值約9000萬澳元。
但實際上,事情沒有看起來這麼好。
在這150套可負擔性公寓中,只有10套是直接給低收入人群用作可負擔性住宅的,其餘的140套公寓則租給了住房慈善機構Community Housing Limited公司,租約為10年。等10年租約到期之後,開發商可以將這些公寓收回,並在市場上出售。
納爾遜說,他們從來沒有想過把150套公寓全部送給住房慈善機構。
「我認為這種舉動從經濟上看是瘋狂的,沒有人會那樣做。」
然而,住房慈善機構Unison Community Housing的佩魯斯科(Michael Perusco)認為,開發商獲得規劃許可之後就賺了很多錢,強迫他們放棄一部分房產也是公平的。
Community Housing Limited公司總經理貝文頓(Steve Bevington)表示,他們與納爾遜的Alpha Partners開發公司達成的交易已經算是最好的了,因為沒有別的選擇。
「這件事基本上取決於每個開發商和每個市政廳的情況。在其它國家,比如英國,有40%新房用作可負擔性住宅的方案。」
開發商「應該參與建造可負擔性住宅」
墨爾本的其它市政廳也在試圖促使開發商提供可負擔性住房。
Hobsons Bay Council市政廳計劃對位於Altona North區一塊占地67公頃的工業土地進行重新分區,這裡可以建造3500套住宅。作為回報,市政廳希望將其中至少5%的新房留作可負擔性住房。
該市市長威爾遜(Sandra Wilson)期望的比例為10%,但可能無法實現。她說:「我們沒有那麼大的權力,因為我們所做的一些決定可能會遭到維州民事及行政法庭(VCAT)的反對,這很令人沮喪。」
貝文頓認為,維州政府通過墨爾本蓬勃的房地產市場獲得了巨額的稅收,如果政府將這些錢用於鼓勵開發商,也許可負擔性住房在新房中的比例能增至15%。
他說,維州需要制定統一政策,鼓勵開發商將可負擔性住房納入到他們的開發項目中。
不過,維州規劃廳長懷恩(Richard Wynne)並不支持這一想法,但表示,維州議會將會考慮通過立法來增強市政廳的權力,以迫使開發商與市政廳合作。
責任編輯:李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