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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輔導水井納管 雲林停徵水井規費

為加速輔導水井納管,雲縣府停徵水井規費。(雲林縣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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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4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廖素貞台灣雲林報導)為加速輔導水井納管,減輕農民負擔,雲林縣縣長李進勇24日正式公布自即日起至109年為止,停徵農業用與家庭自用水井規費。

雲林近日因水井水權登記收費問題,造成農友反彈,縣府24日特別於縣議會召開記者會向外界完整說明停徵水井規費政策。李進勇表示,水井規費的徵收是配合經濟部水利署「水權登記收費標準」的規定,但為了體恤縣民,縣府基於公共利益原則,決議將依照規費法之規定,自即日起至109年為止,停收農業用與家庭自用水井規費的徵收。

李進勇指出,縣內既有水井1萬2,000多口,但僅有2,000多口為合法水井,為了不阻斷農民的生計,並避免地層下陷,縣府不斷向中央請命,應以「條件納管」取代「唯一填塞」。

水利處長許宏博表示,合法水井的規費是依據經濟部水利署規定,每一水權登記案件收取工本費2,700元(含履勘費1,000元、登記費1,200元、水權狀費500元),為減輕農民負擔,即日起停止徵收。

水利處呼籲民眾補辦水權登記除可避免罰款1萬2千元並取得合法機會外,配合縣府專案統一簡化補辦水權手續,既可減少找代書代辦費用,找鑿井業開井體柱狀圖等約5、6萬元之費用,而且完成水權登記後保障更加全面:例如使用土地、水源及設施符合有關法令規定者始得請領災害救助金、取得土地容許使用及養殖漁業登記證、重大公害補償對象及水井損壞可依法重鑿等諸多好處。

責任編輯:王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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