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7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寶雲台灣新竹報導)消費者在旅展中經業務員行銷,衝動購買住宿或餐飲券,事後才發現該住宿或餐飲券由有使用限制,或業者根本無法履行,而請求消保官協助處理。新竹市消保官劉興振表示,民眾購買時應留意發行業者、履約保證及使用限制條件等,保障己身權益。
新竹市近期接獲消費者申訴,在旅展中買了南灣旅行社推出的旅遊住宿券或餐飲券,指明得在知名飯店住宿、或知名餐廳享用餐飲,但使用禮券時卻遭該飯店或餐廳拒絕,表示該合作案已到期或失效。消費者電話聯絡南灣旅行社,發現是空號或無人接聽,才知受騙。消保官發函業者也遭退件,經查公司已辦理解散登記中,根本無人處理禮券糾紛。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在旅遊展中購買旅遊住宿券務必要注意發行者是否為該飯店旅館業者本身,發行禮券的規範並沒有開放第三人得發行住宿券,所以旅行社、旅遊公司不得以其名義,發行旅館或民宿住宿券;
再者,消費者須注意該禮券有否加入履約保證、或加使用的限制條件;至於餐飲券雖開放第三人得發行,但仍有履約保證機制的限制,消費者要特別留心,別因此壞了旅遊好心情。若消費者有疑問,可先撥1950詢問消費者服務中心洽詢。
責任編輯:鄭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