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12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林雪編譯報導)多倫多男子史道克(Allan Stokell)日前在申請快遞巨頭UPS公司的工作時,遭遇不快,UPS要求其員工遵循公司外表準則,不能留鬍鬚,而史道克留有絡腮鬍,他的工作申請因此就沒了下文。
據《多倫多星報》報導,現年68歲的史道克申請的是UPS的季節性工作,即幫助UPS司機收取及派送包裹。申請工作時,UPS發給他一份問卷,其中一個問題問史道克是否接受公司嚴格的外表要求,即不能留鬍鬚。UPS公司要求所有男性員工臉部鬍鬚都得刮乾淨,除非是因為信仰或健康方面的需要。史道克感覺到他的人權被侵犯。
史道克是退休的多倫多市政員工,他稱自己從18歲就開始留鬍鬚,在人們的印象中,他就是個「留鬍子的人」,他為自己鬍子感到自豪,不想刮掉它。
類似史道克的事件在安省並不是首次發生。
在2014年,鎳冶煉工人布朗(Christopher Browne)在被雇主要求剃光山羊鬍後,將其雇主Sudbury Integrated Nickel Operations告上安省人權法庭。 2016年1月,安省人權法庭否決了布朗的投訴,稱布朗留的山羊鬍不屬宗教信仰的需要,他不能以鬍子是其性別表達的方式作為辯護的理由。人權法庭認為,鬍鬚是個人儀表的問題,在社會上沒有什麼大的影響,無需動用人權法規對個人進行保護。
安省人權法律支持中心的高級顧問福格爾斯(Janina Fogels)表示,人權法庭對布朗的裁決,在安省與鬍子相關的人權投訴方面設下了先例。
雖然UPS沒有正式拒絕史道克的工作申請,但他的申請沒有了下文。史道克表示他也沒有興趣再申請UPS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