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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人壽
【大紀元2016年01月28日訊】(中央社台北28日電)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歡送主委曾銘宗,人民民主陣線前去抗議將以「賠付」方式處理朝陽人壽。保險局表示,國外經驗,壽險公司不以「清理」方式退場,「賠付」方式成本最小。
民陣指出,保險法第149條規定,政府處理問題保險公司的方式包含監管、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或命令解散等,朝陽人壽為何不能「勒令停業清理」,仿效華山產險退場經驗賠付「保戶」,而不是「保險公司」?
對此,保險局提出兩點回應。首先、朝陽人壽為壽險公司,保險契約多為長年期、終身保障型商品,相對產險公司為短年期契約。
其次,各國在處理問題壽險公司上,沒有用「清理」方式退場的往例,採用清理方式會造成廣大民眾長期契約「馬上」權益受損。
對於朝陽人壽退場,官員強調,經金管會評估國內外情勢及經驗後,認為朝陽人壽退場應用賠付的方式,成本最小的,以保障員工及近10萬戶保戶權益,讓保戶長期契約得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