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9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68歲華翁阮文輝被毆打致死案終於有了結果。陪審團全體成員經過整整一天半的閉門討論,9月24日(周四)下午一致裁定非裔被告普弗(Jamie Pugh) 二級故意謀殺罪名(2nd degree murder intentional)成立。按照紐約州刑法,二級謀殺罪的最低刑期為15到25年,最高至終身監禁。法官將於10月22日依據犯罪情節的危害程度,判決出一個具體刑期。
陪審員:試圖進入當時情景
由6男6女組成的12人陪審團在閉門商議時,四次就被告作案時是否存在殺人及搶劫的「意圖」之定義,向法官提問。法官以層層遞進的方式,引導陪審團如何考慮指控普弗的4項罪名。
首先陪審團要判定普弗是否懷有搶劫的犯罪目的。如果陪審團不能確定(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的程度)普弗具搶劫目的,那就要判普弗「試圖搶劫」的指控不成立。這要推敲證人的證詞。
第二步的考慮是﹕普弗打死阮文輝,是否是故意的。這一步要考慮普弗當時的思想狀態。控方在結案陳詞中稱,普弗當時明知對著老人最弱的臉部狠踩會令受害人死亡也不停腳,是有殺人的意圖。對於這樣的指控,如果陪審團認為有疑點,就應裁定普弗誤殺或重罪殺人。如果陪審團一致認為被告有殺人的意圖,就應裁定一級或二級謀殺。一級與二級謀殺的區別在於被告是否「試圖搶劫」在先。
兩名陪審員事後透露,該案很複雜,他們用了很長時間評議,試圖重建當時的情景,以判斷普弗到底有沒有搶劫與殺人的意圖。他們認為,通過那名唯一的目擊證人的證詞,還不能100%確定普弗試圖搶劫,「雖然她很勇敢,但其中有猶豫的成分」。
因此陪審團認為已有證據不能證明普弗想要搶劫,一級謀殺罪不成立,而一致認同二級故意謀殺罪成立。他們認為嫌犯最後補上的三腳確實有故意殺害老人的意向,「他是使上全身力氣用腳踩臉部,反復三下,你會怎麼想?這和用拳攻擊(故意傷人)的確不同,據此我們認為他故意殺人」,一名陪審員私下透露。
家屬:告慰老人在天之靈
經過一年多的等待與煎熬,兇嫌終於被判二級謀殺罪成,阮文輝的大女兒艾米(Amy)表示,雖然沒有達到最高期望,但也滿意,她非常感謝檢方的努力,讓罪犯得到了應有的懲罰,「相信我爸爸在天上也在看哪,看到這個結果,也會感到安慰。」 她紅著眼圈說,也希望普弗「在監獄裡面能學習到,甚麼叫尊重。」
21歲的普弗可能對自己被判謀殺罪已有心理準備,法官宣佈陪審團的商議結果時,他面無表情,離開法庭時回頭看一眼聽眾席上的母親,顯得很平靜。他的母親聽聞審判結果,掩面哭泣。熱心幫助阮文輝家人的陳家齡也走過去安慰。
陳家齡說:「這是一個教訓,家長要關注孩子在幹甚麼。她可能工作繁忙,對兒子的所為一無所知。在播放他兒子去年5月9日犯罪的錄像時,她和其他人一樣震驚,當時就落下眼淚,無法再看下去。」
辯方律師Frank Rothman說,儘管犯罪動機仍是個謎,普弗被重判不奇怪,「因為他的所為,他現在面臨很嚴重的刑罰。所有人都看了那段錄像,這個很難辯駁。」他說,希望受害人家屬能慢慢癒合傷口。
這宗震驚華社的毆打致死案發生於去年5月9日晚,68歲的阮文輝在曼哈頓東村東六街被普弗攔住毆打致死。三天後,普弗被逮捕。他被控犯有二級謀殺罪、企圖搶劫罪和一級攻擊罪。因普弗拒絕認罪,案件交給陪審團,控罪升級為一級謀殺、二級謀殺等四項罪名。經過一週的審訊,陪審團最終裁定普弗二級謀殺罪成。 檢方此前曾經表示,如果普弗不認罪,但被陪審團裁定有罪,最高可能面臨終身監禁;如果普弗認罪,則最高將面臨25的監獄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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