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洩密 北京資深記者高瑜獲刑7年
【大紀元2015年04月17日訊】4月17日上午,中國大陸資深記者高瑜被控「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在北京被判7年有期徒刑。國際媒體組織和人權組織對此判決提出批評。
中共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在官方微博上稱,「高瑜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為境外人員非法提供機密級國家秘密,其行為已構成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被告人高瑜有期徒刑七年。」
高瑜代表律師尚寶軍對BBC中文網表示,整個宣判過程只有二十分鐘左右,他與另一名代表律師莫少平不能與高瑜接觸,只用了眼神交流。高瑜的兒子及弟弟被接到法院旁聽。
尚寶軍稱他們向法院提出了反駁控罪的理由,但法院表示不採納,但沒有任何解釋,質疑法院在證據不足下作出定罪及判刑,對此感到遺憾。
尚寶軍稱他們兩名代表律師已經要求下週約見高瑜商討提出上訴。
今年71歲的高瑜2014年4月24日突然與外界失去聯繫。5月8日,中共官方新華社引述北京市公安局稱,高瑜被警方項目組控制,「並在其居住地起獲了重要證據 」,繼而被刑事拘留。
據維基百科介紹,高瑜出生重慶,長年從事記者工作,先後供職於《中新社》及《經濟學週刊》,曾是該週刊的副總編。1989年六四事件後高瑜兩度被捕入獄,1999年在國際社會的呼籲下,被允許保外就醫。她也曾多次獲得國際新聞獎項。高瑜也曾在法輪功集會中發言,聲援法輪功學員多年來反迫害的勇氣。
責任編輯:唐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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