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12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清心墨爾本編譯報導)維省的反腐敗監督機構將獲得更大權力來調查政府官員、法官和公務員。這是期待已久的維省廉政法律改革的一部份。
《時代報》報導,在維省省長(Daniel Andrews)上任一週年之際,維省政府推出了旨在加強維省廉政系統的改革措施。
新措施將會給維省獨立反腐敗委員會(IBAC)更多權力,以審查一個新的普通法罪行(common law offence)-公職人員行為不當。而且在IBAC開展調查之前,所需證據數量也將降低。
審計長也將獲得額外權力審查公私合作運營模式,使他可以徹查未來的一些基礎設施計劃,如墨爾本鐵路項目(Metro Rail Project)。而監察專員辦事處(Ombudsman’s office)也將改組,將給人們更多申訴途徑。
安德魯斯說:「這些措施是非常重要的改革,我們將全部落到實處。」
前維省上訴法庭法官查爾斯(Stephen Charles, QC)最近在費爾法克斯(Fairfax)新聞專欄中寫到:「維省人可能沒有意識到,維省的政府廉政系統是全澳最糟糕和最低效的。」「由於沒有有效的廉政系統,腐敗現象頻出也是不足為奇。」
反對黨發言人皮蘇圖(John Pesutto)說,建立IBAC是上屆政府最值得驕傲的成就之一。聯盟黨在上次競選時,也承諾將擴大IBAC的權力。他說自由黨將認真審查工黨的提案。
責任編輯:李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