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11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懿勝台灣台北報導)立法院質詢長官未出席?立法院司法與法制委員會9日審查《家事事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司法院僅指派少年及家事廳廳長黃梅月出席,副祕書長張瓊文則是請假。對此,藍、綠委均指出,審理重大法案是由祕書長來列席,不然就是副祕書長,不應該層級越來越低。
立委蔡其昌表示,依照立法院慣例,審理重大法案時,副祕書長請假,應由祕書長出席,不能只派廳長。如果以後派來的層級越來越低,那怎麼審查法案,不應該這樣不尊重國會。
立委尤美女也指出,決策是由政務官決定,如果出席的人錯誤,這樣的決策也會受到影響,要求司法院必須改善;立委謝國樑則批評,審理法案通常是由祕書長來列席,不然副祕書長也可行,這樣才有代表性,如今派出廳長,有違備詢的慣例,司法院應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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