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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衛生局重罰劉媽媽菜包 潘記天津蔥抓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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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9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桃園衛生局針對劉媽媽菜包店於媒體上公開宣稱未使用全統香豬油,並拒絕辦理回收及潘記天津蔥抓餅隱匿下游客戶、規避稽查之違法行為,依法各裁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此一罰則不輕。

桃園衛生局表示,劉媽媽菜包店因公開於媒體上宣稱未使用「全統香豬油」,並拒絕辦理回收及消費者退費,影響消費者權益,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2項:「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規定,另該公司於新聞媒體宣稱未使用劣質豬油等不實、易生誤解之情形,是否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之嫌,該局將另再行調查。

「潘記天津蔥抓餅」於9月6日稽查時聲稱下游客戶皆為不特定散戶、並無客戶名單,但該局進一步查核發現,「潘記天津蔥抓餅」為連鎖品牌,在其官網更有分布全台之據點,涵蓋大專院校等相關資訊,影響消費層面廣大,而該行為已屬規避稽查,針對上述兩起行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從重處分各處新臺幣300萬元,合計新臺幣600萬元。

桃園縣郭元益食品公司14日晚主動跟桃園衛生局通報使用到芳福香豬油的下游業者銘珍食品的魯肉豆沙餡製作成「香菇魯肉大餅」喜餅,於今年6月17日及7月21日共購買2批810公斤(規格為12兩/片、16兩/片),做2,349盒,賣給100多位客戶,該局獲報亦立即前往稽查。

桃園衛生局呼籲,如有規避、妨礙或拒絕本法所規定之查核、檢驗、查扣或封存,同樣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如有拒絕回收、通報不實、規避查核者,將從重處罰。民眾如有發現食品業者不法事宜,可撥打食安檢舉專線0800-285-000,經衛生局查證屬實,最高可獲得檢舉獎金2,000萬元。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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