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醫生迫使病人開轉診信 收取兩倍費用
【大紀元2014年05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光澳洲悉尼編譯報導)專科醫生被指迫使罹患慢性病的長期患者每12個月必須到全科醫生(GP)處開具新的轉診信,這樣他們能夠收取兩倍的費用,從中攫取數百萬澳元的醫療保險。
據澳洲廣播公司在一項調查中所發現的證據顯示,醫療保健行業普遍關注一些專科醫生的計費方式,特別是皮膚科、眼科和心臟病科的醫生。
代表大多數澳洲專科醫生的澳洲皇家內科醫學院(RACP)拒絕對此發表評論,稱要求開具轉診信是澳洲國民健康保險(Medicare)的問題。
聯邦政府也沒有對專科醫生是否違反了規定發表評論,但在醫療保健行業有一個普遍關注的問題是,定期每12個月要求患者開具轉診信的做法是在浪費金錢。
一些全科醫生提出了這個問題,因為他們認為這是在濫用患者的時間和與醫生的問診約會。主要問題在於,一些專科醫生看診如果沒有轉診信,或轉診信的12個月期限到期的話,他們拒絕接受長期病人,也拒絕接受「無限期」轉診。
這就意味著病人在12個月後需要返回到全科醫生的診所開具新的轉診信,而專科醫生可以收取另一次初診費,也就是收取兩次初診價格的費用。按照現行的規定,病人初次看專科醫生的最低費用是85.55澳元,病人從國民健保中拿回72.75澳元,在此以後的看診最低費用為43澳元,病人從國民健保中拿回36.55澳元。
最終,病人要看專科醫生,納稅人至少要支付三次的國民健保費用,兩次是給專科醫生,一次是看全科醫生。
數據顯示,在2012-13財年,專科醫生向國民健保收取了近6億澳元的初診費和後續看診費,因此專科醫生從中可能得到了數百萬元。
在2012-13財年期間,國民健保支付3.47億澳元的初診費和2.41億澳元的後續看診費。
全科醫生表示,專科醫生只應在病人的病情有所變化時才要求新的轉診信。在政府考慮讓看全科醫生的患者共同支付費用之際,專科醫生的這種做法激怒了他們。
澳洲廣播公司獲悉,自指導方針改為允許開具無限期轉診信後,這種爭議在全科醫生與專科醫生之間已存在多年。
公共事業部的一位女發言人沒有就專科醫生拒絕接受無限期轉診信的做法是否違反規定做出評論,但表示,他們在通過國民健康保險的結算率進行監控。
(責任編輯: 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