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偏差兒童的輔導(二)
功能性評量的理論基礎是:任何行為(正常或偏差者)都有其功能性目的(內在的需求)。這個行為目的對行為者而言,有其必需性,行為者若不達成目的,通常不會終止其行為。行為偏差者只是使用了不正確的方式行為達成其目的。
所以行為改變的主要途徑是:瞭解行為者的目的,並教導他正向的行為,以達成其目的。一旦行為者能用正向的方法達成其目的時,自然而然會放棄原先的不正確行為。
換個方式說,新的行為改變技術的主旨是把偏差行為當成一種語言。偏差行為是行為者用來表達其內在需求的手段。老師或父母應該努力解讀偏差行為的意涵,瞭解行為者的目的,然後教導行為者運用正向的行為去滿足其需求。一旦行為者能運用正向的行為以滿足其需求時,自然而然會主動停止表現偏差行為。
運用功能行評量及教導正向行為的行為改變策略,不僅功效好,而且效果持續偏差行為不會再度發生。不僅如此,它一方面消滅偏差行為,另一方面又同時養成正向行為,可以說是一石兩鳥的方法。但是這個行為改變技術並非沒有缺點;
第一,
兒童的許多需求也是與日俱增,加上目前傳播媒體訊息太多,兒童往往除了需求外,還加上許多非必須的「想要」。許多父母可能無力提供滿足「想要」的能力。
第二,
即使是生活上的需求,也非必要立即滿足。兒童也需要培養延緩滿足的能力。畢竟大環境隨時可能改變(如天災人禍、家庭經濟變故),有時候連基本需求都無法滿足。學習延緩滿足,並忍受需求無法滿足的痛苦,或放棄「想要」等等,也是生活中需要學習的重要課題。
第三,
實施功能性評量也非易事。同樣調皮搗蛋的行為他的目的可能是引起注意;或因教室生活無聊;也可能是缺乏管教造成。依據作者多年經驗:聽懂並學會功能性評量的技巧不太困難,但是實際應用此方法找出行為目的,非一朝一夕所能奏功。
本文的主要目的就是協助父母或老師快速找到兒童篇差行為的目的,並教導父母解決該偏差行為的策略。父母或老師只要根據作者的方法,不需要進行高難度的功能性評量,也不用苦思尋求替代方案。卻輕鬆解決父母管教子女、老師教育學生所遇到的各種偏差行為。
作者根據自己多年的輔導經驗發現:任何偏差行為,都不外乎由兒童本身、環境及兒童與環境間的互動等三者交互作用所形成。由於此三者互動的情況互異,會導致兒童不同的心理需求。不同心理需求的兒童會運用不同的偏差行為,來解決其獨特的心理需要(即行為目的)。老師若能抓住兒童的內在需求(行為目的)便能對症下藥。
為了協助老師及父母能迅速抓住兒童的行為目的,筆者依行為者的心理需求(行為目的),將行為異常兒童概分為三類:
一是由父母或老師不適當的管教導致孩子的自卑感,由自卑感衍生出來的偏差行為。
由自卑感引發的偏差行為依其行為目的可以分為四類:
1、〈我不好,你好〉的兒童:渴望被注意、關愛。
2、〈我好,你不好Ⅰ〉的兒童:吹噓自己、打擊別人以維持自尊。
3、〈我不好,你也不好〉的兒童:天地不仁、與汝偕亡。
4、〈我不好,你好?〉的兒童:灰心、絕望、無助、自暴自棄。
二是父母過度溺愛造成的偏差行為。
1、〈我好,你不好Ⅱ〉的兒童:與老師或父母爭主導權,「贏過」是主要的目的。
2、技巧缺陷的兒童:逃避困難。
3、沒有「父母」的兒童:我行我素,只要我喜歡有何不可。
4、沒有「成人」的兒童:天塌下來有高個子的父母頂。
三是學校教育體制下或教師不當的教育方式造成的偏差行為。
1、無聊的兒童:逃避無聊的困境。
2、選擇性緘默症:逃避恐怖的焦慮。
每一小類的行為偏差兒童均含:
(1)主要候選人
(2)主要行為特徵
(3)表象行為
(4)處理策略。
同一小類的行為異常兒童之行為處理策略相同。老師只要總匯某一兒童的所有偏差行為,對照某一小類行為異常兒童之(1)主要候選人(2)主要行為特徵(3)表象行為,便可對號入座,找到合適的行為處理策略。
為了協助父母或老師正確掌握兒童偏差行為的目的,作者在每類兒童之後,提出一個以上的個案供父母老師參考。
(待續)@*
責任編輯: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