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3日電)為保障消費者健康及權益,台北市衛生局抽查15家業者所提供的洗手乳產品,品質結果都合格;但標示檢查部分有12件違規。
衛生局今天表示,7月份進行「速食連鎖店、餐飲業提供的洗手乳稽查專案」,共計抽查15家業者所提供給消費者使用的洗手乳產品,並送交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進行「硼酸」、「三氯沙」及「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等3項成分檢驗,結果都合格。
另外,產品標示檢查部分,其中3件合格、12件不符規定。違規者包括知名小吃店、連鎖咖啡店及連鎖速食店在內。
衛生局指出,化妝品外盒包裝或容器須顯著標示「產品名稱」等相關規定,違者可依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處以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說明,這次標示檢查違規產品,都是包裝上未標示全成分,其次為無製造廠名稱、地址、用途、用法及涉誇大宣稱。
其中,違者屬北市販售業者共4件,正依規定進行後續查處;另外,源頭業者屬外縣市者有8件,已移請其所屬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查辦。
衛生局提醒,選購洗手乳等化妝品小秘訣為「一不、二要」。即「不輕信誇大療效宣稱」,以及「要購買來源清楚產品」、「要認明完整中文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