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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審判法
【大紀元1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3日電)軍事審判法修正條文生效後,軍事院檢今天移交雄檢偵查、執行及保護管束案件共56件,分由專組檢察官承辦。
高雄地檢署上午接管軍高分檢、北軍檢和南軍檢依管轄區域移交的案件後,已指派主任檢察官王啟明擔任召集人,並召集具軍司法專長的檢察官成立「軍司法專責小組」負責。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元冠表示,因應軍事審判法修正案,現役軍人非戰時犯陸海空軍刑法或特別法之罪,依刑事訴訟法追訴、處罰,因此由軍事院檢依管轄區域移交雄檢。
黃元冠表示,雄檢依據「檢察機關辦理軍事審判法修正施行後軍法機關移送案件處理原則」及「軍事審判法修正後第二階段軍法案件移送檢察機關相關事宜會議」決議,相關案件移交後將依案件性質分由專組檢察官承辦。
雄檢接管軍事院檢移交的案件以逃兵、貪瀆等案件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