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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監
【大紀元2013年08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鄭靜台灣台北報導)中華民國〈軍事審判法〉修正條文15日起實施,台灣司法史上最大規模移監分成11個戒護梯隊、分送11個戒護地區,由武裝憲兵配合各地警政單位戒護254名軍事監獄受刑人、16位被收押在軍事看守所的嫌疑人,共270位軍事犯移送法務部11處監獄與看守所收容。
移監於拂曉展開,警察、霹靂小組、戒護人員均穿戴防彈背心、荷槍實彈,由戒護車隊連人帶卷移監到法務部矯正署所屬11處監獄,各監所對應的地檢署派檢察官,對軍事犯進行訊問,並辦理入監手續。
軍方高層透露,國防部、法務部已於13日完成協商,確認第一階段軍事法院應在8月15日上午9時30分,將178件案件移交給全台24個普通法院,將254名軍監受刑人移監到矯正署所屬台北監獄及彰化監獄以南等11所監獄;另將15位被軍事法院收押及1位被軍檢署在押被告移至看守所。
軍法機關第一階段會移交204件偵查未結案案件,幾乎都以犯罪地為原則,分別移送給最高法院檢察署、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檢察署、台北地檢署等20個檢察署。
15日花蓮軍事檢察官到花蓮地檢署進行案件文書移送,由於花蓮3名判決確定案犯,都已在台南軍事監獄服刑,因此沒有犯人移監,一共完成37名犯案人的文書移送。◇
(責任編輯:尚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