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8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7月31日中午,在曼哈頓華埠街頭持切肉刀砍殺妻子的福建籍男子黃明光(Ming Guang Huang)在中央街100號州高等法院過堂,檢控方提供了一名證人證詞,但因為醫生的精神鑑定報告尚未正式公布,法官決定推延至9月4日再開庭。
今年2月24日上午,28歲的黃明光在華埠堅尼路74號前與他23歲的妻子爭吵,當爭端升級後,黃明光從腰間抽出一把大切肉刀朝妻子砍去,直到馬路對面的兩名市消防員衝過來將其制服,整個事件被街頭監視器拍到。其妻游金霞的腦後、背部和胸腹部多處受傷,送入表維醫院接受治療。黃明光在表維醫院精神病房關了一個多月後轉到監獄,今年4月被曼哈頓地檢辦以二級謀殺未遂,一級攻擊和二級綁架起訴。
7月31日被法警押上被告席的黃明光蓬頭散髮、鬍子拉扎,看起來精神萎靡。他的辯護律師黃德勝表示,黃明光被捕後一直在接受藥物治療,這對他的精神狀態也產生了一定影響。
辯護律師帕克(Robert Parker)解釋,法庭認為每項指控都是有足夠的證據,程序上沒有不足或缺陷,因此拒絕被告要求公布陪審團記錄。但是辯護律師相信黃明光有精神問題,因此這一案件中存在的問題是黃明光作為被告,他向警官的坦白(例如他承認想殺死妻子之類的話語)是否建立在知曉、明智和自願的基礎上。因此律師提議給案子做「亨特立聽證」(Huntley hearing)獲法庭准許。
不過律師提議給案子做「瑪普聽審」(Mapp/Dunaway hearing)則被拒絕。法庭認為被告沒有提供有效證據,證明事實與法庭上的說明不符,在事實沒有爭議的情況下無需「瑪普聽審」。
另外,如果被告選擇在審判中作證,辯護律師提出動議防止助理檢察官對被告提出關於他以前所犯的其他罪名或不當行為的盤問,該動議也被法庭拒絕,但是法庭允許在開庭前進行桑多瓦爾 (Sandoval hearing)聽證,再做決定。
目前對黃明光是否患有精神病的鑑定主要等待法庭委托的鑒定機構的精神檢查的結果,其他也參考各方證人證詞、NYPD警局提供的案卷材料、查實等過程,據此推斷黃明光案發時是否精神正常,以決定是否黃明光屬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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