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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縣府辦理重大工程 開單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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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6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推動的中路地區區段徵收重大工程,該項工程工地長期未做好污染防制設施,桃園環保護局4日會同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除當場開單告發,並限期改善,期滿仍未完成改善,即採取按日連罰。

桃園縣政府推動的中路地區區段徵收重大工程,工程工地長期未做好污染防制設施,除當場開單告發,並限期改善(攝影:徐乃義/大紀元)

這項違反氣污染防制法的罰單,開單對象是桃園縣政府。吳志揚縣長堅持,公務人員一切依法行政;政府機關更應該為民表率。環保局的稽查毋需先向縣長報告,告發縣府也毋需取得縣長的諒解。縣長應該不會責怪環保局稽查人員。

桃園縣政府辦理的中路地區區段徵收工程,就在縣政府的週邊。工程內容包含整地、管線、道路、排水等工程。縣府環保局和附近居民對於該項工程的環境品質,要求非常嚴格。環保局認為,政府工程更應展現桃園縣將升格為直轄市的格局,因而採取強力稽查。

稽查人員發現,兩處工地違反多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北區環境督察大隊當場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各裁處4萬元罰鍰。並要求立即開始執行改善工作,若限期仍未完成改善,後續將由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依法執行按日連罰處分。

工程施工品質應與環境保護兼顧,政府工程更應為民間工程之示範。桃園中路地區區段徵收工程開發面積大,開發期程長,若未依照相關規定設置污染防制設施,當強風通過工區產生揚塵,容易造成桃園市空氣品質惡化,甚至工程運輸車輛產生的路面污染也會影響附近道路交通安全。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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