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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山
【大紀元2013年02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和平區大梨山地區有400多位農民因不具原住民身分,無法依現行法令取得原民保留地的耕作權,但他們已是長年在當地從事各種農業,日前被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以占用國有地及非法使用土地等名義,向台中地院提起返還土地的民事訴訟,農民收到法院訴狀後,都相當憤怒且驚恐。
200多位大梨山地區的農民,5日前往市府廣場抗議、遞交陳情書,希望市府原民事務委員會轉達農民要求中央撤銷訴訟,原民會主委吉娃思巴萬承諾,將儘速轉請中央解釋,尋求解決之道。
這波被告的400位農民,受影響的耕作面積約400多公頃。被告農民5日出動200多人,扶老攜幼到市政廣場,高喊抗議口號,並向原民會主委吉娃思巴萬遞交陳情書。
大梨山住民權益促進會理事長涂七郎表示,他在民國63年「賣田賣房」,來到梨山地區種水果,當初以簽訂契約的方式向原住民取得耕作土地,當地許多非原住民的農民也都是如此做,長年以來都沒有問題。
這次突然接到行政院原民會因他們不具原民身分,就認定當初取得的土地耕作權無效,並向法院提告要求交還土地,讓他們感到憤怒不平。
台灣山地鄉平地人民權利促進會會長吳天祐說,依照現行原住民保留地的相關法令,全國約有70%的原住民保留地,都處於違法使用狀態,大梨山地區被告的400多位只是第一波而已,未來還會有更多農民被告。
「其來有自,事出有因」,吳天祐指出,當初政府輔導一些生活艱困的農民到梨山地區開墾,本應保障農民開墾山坡地的權利,這是老百姓生存權的問題,政府不該沒考量歷史因素,就貿然提起訴訟。
(責任編輯:羅令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