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與人生
許多影響世界的思想家,他們同時也是頂尖的文學家,例如法國思想家沙特,1964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但卻拒絕領獎,晚年時才透露他拒領獎的原因,是不滿諾貝爾文學獎將作家和文學分等級。
過去我在批改學生的文字作品時,大多採用開放的方式,盡量使用引導,而非直接指導學生某句怎麼改,例如告訴學生:「這篇文章,你覺得還有怎樣更好的方式可以呈現你所感受的一切,以及想傳達給讀者的畫面感與律動感?」如果學生有好的文字作品,我會選擇幫他投稿校內、外文學獎比賽,若是學生獲獎一來可增加學生的成就感,二來獎獲的榮譽也可鼓勵學生養成不斷創作的習慣。
透過指導學生寫作的教學經驗,我從與學生的教學互動中領略到一個重要的概念:對所有學生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自尊」。如同普世人權(Human Right)要守護的核心三大基本價值一般,人性尊嚴、自由、平等,人性尊嚴的重要性是排在第一位的。學生也是人,自然最需要的便是「被尊重的感受」。據我的觀察,往往對創作很有興趣的學生,他們感知周遭的能力也較強,亦敏於感受到一般人感受不到的感覺(或許可以稱為敏感,但現代人使用敏感這個字詞大多用於負向)。
因此,面對擁有創作長才的學生或對創作感興趣的孩子,更要讓他們感受到老師對於他們的尊重,也讓學生真實感知到:「老師看到你的才華了,老師很尊重也佩服,老師會慢慢引導你的寫作才華。如果你的才能大於老師,老師也會引介你認識更多能指導你寫作的老師們。」讓所有有志於寫作的同學有充分的被尊重感。
回到法國思想家沙特的理念,認為不應將作家和文學劃分等級,我也常問自己:個人文學創作真的可以被修改嗎?這樣修改會不會改變了學生原有的獨創性?我有資格可以幫學生劃分等級嗎?我想,不同的寫作方式,其實是在書寫不同的人生,試問我們可以用等級來分類與架構許多不同生命樣態的人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