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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同意陳碧玉等4人為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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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4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行使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權投票,雖然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沒進場投票,但在中國國民黨團支持下,陳碧玉、黃璽君、羅昌發、湯德宗獲立法院同意為大法官。

總統馬英九日前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提名台灣大學國家發展所教授湯德宗、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長陳碧玉、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黃璽君與台灣大學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教授羅昌發為大法官,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民進黨團認為這4名大法官被提名人不適任,應退回重新提名,上午集體不進場投票;國民黨團則表態支持。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時,須經超過全體立法委員1/2同意為通過;立法院現有110席立法委員,被提名人要跨越立法院同意門檻,須拿到至少56票同意票。

開票結果陳碧玉獲69張同意票、2張不同意票、2張無效票;黃璽君獲71張同意票,1張不同意票、1張無效票;湯德宗獲72張同意票、1張不同意票;羅昌發則獲73票同意票。

立法院長王金平宣布,4名大法官被提名人都獲超過全體立委1/2同意,依法同意為司法院大法官。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以其中1人為院長、1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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