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4月06日訊】(大紀元紐約訊)「有司機投訴離他們最近的泊車票銷售機(muni-meter)操作欠佳﹐不接受信用卡付費﹐他們就得走好幾個街區才找到一個能接受信用卡的機器﹐購票回來後卻發現車子已被抄牌﹐一張泊車傳票被夾在車擋風玻璃上。」第20選區市議員顧雅明4 月 5日在有關泊車罰單議案的公聽會上敘述以上普遍現象。
根據市議會提案﹐若司機可證明﹐交通執法員(Traffic Enforcement Agent)在開泊車罰單時﹐司機正前去買泊車票﹐罰單可當場被取消。紐約市警察局官員表示﹐以上議案將增加執法員與司機衝突的機率﹐同時有可能助長貪污受賄風氣﹐因此警察局不支持這一議案的實施。
顧雅明市議員不認為議案會鼓動貪污﹐因為司機得向執法員展示他們所購買的泊車票﹐票上有購票時間﹐議案要求執法員在取消罰單時記錄下司機所購買泊車票的號碼。
警察局交通執法部高級警監(Inspector)Michael W. Pilecki作證時表示﹕「在2010年交通執法人員遭到258次人身攻擊﹐其中包括被毆打,被吐痰,手中開罰單的設備被搶走﹐一些執法人員被毆打至嚴重受傷。此外,執法員還經常遭到辱罵。交通執法員已被告知,要冷靜地面對衝動和憤怒的司機﹐告訴司機﹐他們無權當場取消罰單﹐司機可上庭或通過網路駁回罰單。這將有效地縮短司機與執法員對峙的時間﹐在爭執演變成暴力衝突前結束對話。」
布碌崙市議員格林菲爾德(David G. Greenfield)說﹐紐約市警察經常被召到紛爭現場擺平爭議﹐因此執法人員應有能力辨別在哪種情況下可取消罰單。
高級警監Michael W. Pilecki說﹐當局已下達命令給主管﹐吩咐執法員﹐若司機在車上﹐不要馬上開罰單﹐而是先要求司機將車開離此地。警監Pilecki列舉數據說明 ﹐311熱線電話所收到的有關交通執法員的投訴近年有所減少。2009年當局收到8,479通投訴﹐2010年下降至5,239﹐降幅高達32%。 2011年第一季﹐311熱線電話收到660通有關交通執法員的投訴﹐比去年同期1,825個投訴﹐減少了64%。
交通委員會主席瓦卡市議員 (James Vacca)在公聽會上問﹐交通執法員或警察是否被要求開出一定數量的泊車罰單﹔高級警監Pilecki對此否認。市議員瓦卡再問﹐警局是否根據執法員所開罰單的數量來評估其工作表現﹐Pilecki回答是﹔瓦卡議員又問﹐警局是否也記錄並追蹤每位執法員所開出的罰單﹐有多少比例被駁回﹐Pilecki表示他們有辦法追溯。
公聽會上議員也要求市府設立一個一站式網絡地圖﹐標明全市各地公路關閉信息。市長辦公室全市活動協調執行董事博蒂斯 (Cristin Burtis,)說﹐很難設立一個統一的數據庫和網站﹐並在一張地圖上展示全市公路封閉的消息。造成公路關閉的其中一個導因是道路維修﹐公路維修的日期會因氣候狀況有所更改。預計運輸局將在18至24週內將全市各地不同的泊車規定在紐約市網絡地圖上標明。但博蒂斯說﹐要標明泊車規定臨時更動就不大可行﹐因為同一天就有上百個臨時更動。
市議員對市政府以上反饋有所不滿。市議長柯魁英就不理解﹐合併不同數據庫的技術性難處在哪裡。市議員顧雅明詢問﹐運輸局是否將道路封鎖的信息發送給少數族裔媒體﹐運輸局表示將查詢並將媒體名單發送給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