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軼事錄:「廉正」耿九疇
耿九疇(?—1460),字禹范,河南廬氏人,明朝永樂二十二年進士。歷官給事中、兩淮鹽運同知,出鎮陝西,轉右副都御史、都御史、江西布政使,擢南京刑部尚書。以議論朝政得失,能務大體,頗有聲望。
正統初年,耿九疇出任兩淮鹽運司同治。為革除舊弊,擬五條措施上奏皇帝,批准後以律令下達施行。後來,由於母喪離職,鹽民數千人呈請皇帝留任。自耿九疇離任後,兩淮的鹽政又鬆弛了下來。
正統十年(1435),耿九疇起復後任都轉運使。他為政清廉,生活節儉,無其他嗜好,公事之餘惟焚香讀書,廉潔之名,婦孺皆知。一次,耿九疇在水邊感歎的說:「水這樣清啊!」旁邊一個小孩子說:「水清不如耿使君清。」後任刑部右侍郎。任內耿九疇不顧權貴阻撓,辯清了許多疑案。
景泰元年(1450),皇帝又命他兼理兩淮鹽政。接著奉命審查各府重要囚犯,多數冤案得以平反。景泰三年,耿九疇代陳鎰鎮撫陝西,發現都指揮楊得青等私自奴役兵卒,上奏彈劾並奉詔進行了處治。
一次,邊將提出要增加臨洮諸衛的戊兵,耿九疇說:「邊城士卒並不少,只要將帥嚴肅紀律,賞罰嚴明,則人人可奮勇禦敵。否則,再增戊兵,不過多耗費些錢糧而已。」從而說服了邊將。
當時,邊疆農民春夏在原籍耕作,一到秋冬,為躲避外族侵略,便舉家遷移到塞內。耿九疇說:「邊將的職責是抵禦外族侵略和保衛邊民的,今邊民顛沛流離,要邊將何用?」下令守軍加強防衛,邊民得以安居。
天順初年,在朝中議事時,皇帝對周圍的侍臣說:「九疇,廉正人也。」天順四年(1460),耿九疇病逝,諡清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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