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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會長:台記者採訪自由不應被中共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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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導)針對台灣三立新聞台兩位記者在北京採訪遭到中共當局逮捕,台灣記者協會會長林朝億表示,即使在共產黨專政底下,記者都不應該受到中共迫害。他指出,中共憲法保障記者的採訪自由,不應違法限制外國記者的採訪權利。他也認為台灣政府在處理上對比美國的強硬譴責態度,很顯然做的不足,必需要盡到保護台灣民眾的責任。

林朝億表達台灣新聞記者協會三點立場:一、中國茉莉花本身是言論自由表達的活動,在普世價值上它應該受到尊重跟保護。二、記者在採訪是報導者、觀察者,只要不成為當事者,即使在共產黨專政底下,記者都不應該受到迫害。三、任何國家的記者在海外採訪,人身自由遭受不當干預或拘押,政府都應該站出來保護他。

「中共外交部1日要求各國外國記者在中國採訪,必需遵守他們該國的法律」,針對此,林朝億表示,我們必需要清楚的告訴他,中國的法律是容許記者來採訪的,沒有所謂外國記者特殊化的情形,「中共對外國記者採訪的限制,是違背中共自己憲法所保障的採訪自由」。

林朝億對比台灣政府跟美國政府處理記者在中國被逮捕、被毆打的態度指出,雖然台灣政府上週有出面跟對岸透過兩會方式去了解請他們釋放,但相比美國政府他們所採取的強硬譴責態度,很顯然台灣政府做的不足。記協希望記者或媒體面對台灣跟中國的新聞採訪自由時,必需注意台灣政府有無盡到保護台灣民眾的責任。

兩岸往來日益密切,兩岸協議監督聯盟賴中強表示,不論台商、記者或台灣民眾被引渡到中國大陸受審,都可能要面對中國刑事訴訟法及其具體實施情形對於司法人權的欠缺充分保障。他呼籲兩岸應該要盡速建立人身安全及自由保障協定。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廖福特表示,越來越多台商、台灣旅客在中國境內,台灣人在中國的人權保障顯然非常缺乏。他建議政府可以互派人權專員的方式,提供台灣民眾在中國的相關司法、人權等協助。

守護民主平台召集人、台大法律系教授顏厥安指出,面對兩岸未來持續不斷發生的各種爭議問題,甚至包括數百萬台灣人經常來往中國的相關問題。希望馬政府能夠以更公開透明、更符合民主精神方式來保障台灣人在中國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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