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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嫌遣中 民團:台灣政府應施壓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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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導)民間團體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澄社及台灣記者協會2日針對台嫌遣中事件共同召開記者會,他們指出,目前14位國人仍身處中國,中共政府迄今仍拒不遣送回台,他們呼籲政府對中共政府表達嚴正立場並採取積極有效措施。

記者會與會人士包括兩督盟召集人賴中強律師、台權會副會長廖福特、台權會祕書長蔡季勳、民主平台召集人顏厥安、澄社社長黃國昌及台灣記者協會會長林朝億。他們指出,上週中共海協會長陳雲林來台期間,未曾聽聞台灣官員曾向中共要求遣送14名台籍嫌犯或關注他們的刑事人權處境。

記者會中公布民間團體致馬總統的公開信指出,14位國人目前身處中國,中共政府迄今仍拒不遣送回台,因此,直接有效的施壓對象應是中共,然而,相對於您對於菲律賓的強硬,我們至今未曾看到您或其他政府官員對中共表達嚴正立場並採取積極有效措施。我們期待您在面對中共時,能展現維護國家主權尊嚴的決心,就此個案之後續處理,更要提醒馬總統,保障國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是您作為總統最起碼的責任及不應有所退讓的底線。

他們希望馬總統能告訴社會,14位國人何時可返台?政府是否有提供司法協助及探視計畫?14位國人目前人身是否安全?14位國人是否已委任律師?馬政府將採取如何有效的積極措施向中共施壓?在兩岸投資保障協議中,是否要求中共提供國人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標準之人身安全及自由保障?

他們並就兩岸建立人身安全自由保障機制提出三項具體主張:

一、為維護我國主權並鑑於中國刑事訴訟法及其具體實施情形對於司法人權欠缺充分保障,政府應對中共政府明確提出限期將14名嫌犯移送回台之要求。

二、在國人返台之前,政府必須主動提供司法協助,並使人權團體能立即探視14位目前人身自由遭受剝奪的國人。

三、政府更應以積極的作為,確保14位國人之刑事基本人權受到完整的保護,並要求中共政府在正式送回我國14位公民之前,就其目前的處遇,提出完整說明,並承諾提供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人身自由及程序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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