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水河在呻吟(17)水庫移民悲歌
3.巴結鎮中心村
(1)巴結鎮中心村平橋林場
1966年春,「四清」工作隊有一位省公安廳下來姓白的處長提議在巴結公社中心大隊一組、四組所屬平橋、同昌一帶造林。時任公社書記唐澤斌找到中心大隊一隊、四隊商量,唐想法到林業局找種子,中心大隊組織一幫年輕人(民兵)開荒播種,自帶伙食,勞動工分由各個民兵社員所在生產隊自行負責。
林場建成後幾年,人員逐漸走散,公社又請第四生產隊黃庭美、徐家兵等幾戶進入林場進行管理,並又從一隊、四隊劃出水田12畝及一些荒地給黃家等幾戶。81年土地承包責任制後,公社明確林場下放給中心大隊全權管理,中心大隊成立林場組。
林場土地是中心大隊一、四生產隊,造林的年輕人(民兵)是中心大隊的社員,並由各生產隊付工分,後來林場組的田地也是從一、四生產隊劃出,因此,沒有任何理由說明平橋林場不是屬於中心大隊的。
平橋林場創建之初,公社書記唐澤斌作出了突出貢獻,後來在林場管理中,巴結公社確實也提供過一些幫助,這是公社政府職責啊!是政府百分之百的責任啊!如果政府不做這些事情,那他們要做些什麼?
巴結中心村平橋林場面積共1530畝,其中845畝被淹沒,被淹沒的林木補償款應該屬於中心大隊(村)所有,被淹沒林地(土地)補償款應該屬於中心大隊一、四生產隊集體所有,也即平橋林場林木及土地所有權都屬於中心大隊或一、四生產隊,與後來的巴結鎮政府沒有任何關係。
從貴州省政府辦公廳黔府辦函[1997]169號,貴州省水庫移民辦公室文件黔移發[1998]字第06號以及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檔州府發[1998]41號附件《天生橋一級電站水庫淹沒處理補償投資調整概算計算表》即《計算表》──國家計委核定數(22∕10∕97)中,興義市「用材林」──林場一項也屬於「農村移民補償」,在第二大項目「集鎮、街場遷建補償費」──「巴結鎮駐地」一欄沒有林地或土地補償。
然而,巴結鎮政府在1999年10月30號藉故「平橋林場」有糾紛,由鎮政府鎮長蘇××、移民站站長唐××等人找村幹部(不是一、四組村民)進行「協調」。協議中把「平橋林場的土地權屬及林木權屬全劃歸巴結鎮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巴結鎮政府,只是鑒於中心村過去曾參與過林場管理,給予中心村林木補償款65.4萬元的50% 即32.7萬元」。
林地淹沒共845.44畝,據計算表,用材林是2425元∕畝,平橋林場應得到補償205萬元,扣除林場組管理費36人共28.8萬,扣除切塊預留金額(相當於龍灘電站貴州部分調控費)12.5萬,中心村應得到163.7萬元,因為那個所謂調解「協議」,中心村只得到其中五分之一即32.7萬,每人分得100元。
為了平橋林場,也為了更多還未得到的補償,十年來,巴結鎮中心村村民及村民代表到市、州、到省乃至國務院,還花幾十萬聘請律師寫材料上訪,多少次了,代表們自己都記不清。他們還有一條路沒有走,那就是打官司,不過他們想等到同村者麼一、二「夏橙果園場」一案的審理結果。
(2)夏橙果園場
巴結鎮中心村者麼一、二組在1962前是一個生產隊,62年分組時林權地界沒有明確界線。1976年,巴結公社申請國家扶持,者麼第一、第二生產隊出土地,投工投勞,在尾標山把雜木、已掛果的桐林都砍掉,創辦「尾標山夏橙果園場」。
果園開始掛果,82年6月3日巴結公社與者麼一、二組簽定《果園管理合同書》,明確果園所有權(非土地所有權)歸巴結公社,果園由者麼一、二組承包經營,除前三年由公社申請扶持給一些補助外,以後由者麼一、二組把果園收入20%上交公社和州縣農業部門,其餘80%歸一、二組所有,也即土地屬於者麼一、二組,果園收入二八分成。
91年後,巴結公社曾將果園場發包給歪染陶雲富等人經營,後又收回。
從《果園管理合同書》中,果園林木所有權屬巴結公社,後來的補償也應屬於巴結公社,可是這份合同是一份極不公平的合同。
果園場土地是者麼一、二組,投工投勞是一、二組,後來大部分時間管理果園也是一、二組,巴結公社只是從地區級等上級農業部門爭取到一些資金扶持(相當於現在的扶貧款),這是巴結公社政府責任,是他們工作,他們的工作酬勞已由納稅人(國家)支付薪水,巴結公社不是企業單位,不是高利貸者,不能用上級扶持資金去購買農民的土地果園,不能用扶持資金放高利。無論是果園林木所有權還是土地所有權都應該屬於者麼一、二組共有。但在《果園管理合同書》中把收入20% 交給公社和上級農業部門,這是可以理解,因為巴結公社及上級農業部門曾提供過幫助,這20% 相當於上交農業稅。
根據國家計委核定《概算計算表》,夏橙果園場是列入「農村移民補償」一項,而「巴結集鎮、街場遷建補償」沒有「果園」一項,另外,國家電力公司昆明勘測設計院檔昆設規發[1999]1號《關於天生橋一級水電站庫區興義市巴結鎮中心村分組淹沒土地面積復核的函》中,者麼一組有果園51畝(相當於一、二組共有),巴結鎮政府果園20畝。《計算表》裏鎮政府沒有果園,《復核函》裏怎麼有20畝?村民不清楚,不過無論是從《計算表》還是《復核函》,說明州政府、昆明設計院都把夏橙果園場或果園場的大部分權屬劃歸者麼組。
尾標山夏橙果園場共71畝,補償總額為67.62萬元,補償款已由州支重局撥付給巴結鎮政府,本應由鎮政府分配給者麼一、二組,因一、二組對分成比例產生糾紛,官司由此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