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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
【大紀元7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于倩台北綜合報導)勞工委員會12日表示,勞委會法規會已通過勞基法派遣專章草案初稿,產業使用派遣勞工人數經工會同意,可增至20%。12日起分3梯次與政府機構、勞工及資方座談,尋求共識。勞委會表示,目前出爐版本還不能算是定案版本。
據中央社報導,依勞委會通過的派遣專章初稿,明訂產業使用派遣勞工人數「不得超過僱用勞工總人數3%」;但經勞資會議同意,可增至5%;經工會同意,可增至20%。
除了限制派遣勞工比率,還限制醫事、保全、航空、船員、大眾運輸工具駕駛、採礦人員及其他經中央機關指定工作行業,以負面表列方式,明訂不能使用派遣勞工。
草案也規定雇主「不得使用派遣勞工替代參加合法罷工中勞工工作」。勞委會表示,這是因為以往雇主常相互支援或使用派遣勞工因應罷工,使罷工失去效果,為確保勞工罷工權,做此修正。
此外,由於現在很多派遣公司都以低價搶公務機關的勞務外包標案,得標後再與派遣勞工簽訂定期契約,等到標案結束後,換個公司名稱再搶標案,穩賺不賠。
勞委會表示,想經營人力派遣公司必須要有永續經營打算,不能再「打帶跑」,因此草案也明訂「派遣事業單位不得與派遣勞工訂定定期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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