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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曾因性侵國小女童被判刑8年的28歲男子王彥奇,被控獲假釋出獄後,以威脅或利誘方式,數度帶7歲女童到草叢、空屋、旅館等地強迫口交,甚至由18歲女友蔡幸燕為他把風,高等法院昨重判王彥奇30年徒刑,這是有期徒刑最上限的重刑。
在押的王彥奇被提訊聆判,對30年刑期面無表情,未表示意見,蔡幸燕被判6年半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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