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2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導)馬總統於總統府成立人權諮詢委員會,由副總統蕭萬長擔任召集人,未來定期發表人權報告。台灣國際法學會祕書長、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廖福特博士認為,重點在總統、副總統重視人權議題,並將意見轉成行政體系確實去執行,才會有後續的落實,不然人權諮詢委員會完全沒有任何功用。
廖福特指出,馬總統就任時就應設立「人權諮詢委員會」,卻耗費2年多時間才成立。他表示,若未來能有比較好的成果,當然也是好事。
廖福特認為,人權諮詢委員會的組合成員,總統、副總統看重這些委員的意見,都是過程中非常重要的因素。針對人權諮詢委員會成立,他提出幾個核心的問題:
一、人權諮詢委員組成成員是重要的,因為委員特別關心的部分,會互動形成議題的概念,加上總統府的政策,將形成委員會所要建議的事項。
二、台商在中國投資的人權議題,投資保障協議是否納進人權保障是一個問題。
三、中國的人權議題,馬政府跟中共關係太好了令人擔心,他是否透過這個人權諮詢委員會,關切中國實際人權的議題,例如被中共迫害的法輪功人權,這部分因為會直接碰觸到中共政權,馬政府是否關心值得懷疑。
四、蕭副總統擔任人權諮詢委員會召集人,但又召集經濟諮詢委員會,大家知道政府非常著重經濟,但相對降低對人權的關注,是否他會重經濟而忽略人權議題?
五、從過去看政府施政明顯非常偏向財團,並不在乎弱勢者的權利。從財團的經濟發展來看,某些經濟議題是對人權的傷害,特別在勞工權益部分,可是人權最大的問題就是要關心弱勢者,因此「人權諮詢委員會」成效恐怕要再觀察。
針對政府未來定期發表人權報告,廖福特質疑委員是否自己寫人權報告。他認為,可能方式是行政院提出人權報告草案後,再由人權諮詢委員會做一些諮詢意見做修改。他也指出,人權諮詢委員會只是策略性的思考,因為它是臨時、任務性的編組,不太可能有能力去執行。
設「人權諮詢委員會」,就能提升台灣人權水準?廖福特表示,如果行政部門真的在乎或注意人權早就可以做,根本不需要人權諮詢委員會去提醒,因為行政院各部會基本上不會從人權去思考事情。他建議,應該將人權諮詢委員會從臨時性組織變成政府的常設單位,這才是最好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