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典故:約法三章
秦朝末年,天下大亂,群雄紛紛起兵抗暴,其中以劉邦和項羽的勢力最為強大。當劉邦的軍隊前進至霸上時,秦王子嬰前來投降,有些將領建議把秦王殺了,但劉邦認為秦王既然已經投降,就不應當殺掉他。後來劉邦進入秦朝首都咸陽之後,不久又還軍霸上,召集各地的父老豪傑,向他們宣佈:「大家長久苦於秦朝的苛法,今天我既然最先進入關中,理當為關中的王,所以我要和大家重新約定法律,新的法律只有三條,就是:殺人者要處死,傷人者要受處罰,搶劫者要判刑。其餘秦朝的苛法全部廢除。」百姓們知道了這個消息,都非常高興。
「約法三章」就是直接摘自典源的一個成語,用於泛指事先約好或規定的事。
--摘編自正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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