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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定檢
【大紀元2010年11月12日訊】(中央社記者李先鳳/台北報導)環保署今天表示,由於新型噴射機車對環境污染程度降低,自民國100年1月1日起,將現行機車出廠滿3年以上每年須定檢1次的規定,調整為新車出廠5年內免檢,滿5年每年檢驗1次。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長謝燕儒表示,車齡期限拉長檢驗,並推動機車先保養維護再做排氣檢驗,建立保養與檢驗合一制度。
謝燕儒指出,國內機車數量眾多,是空氣污染的主要來源之一,為有效改善機車排氣污染問題,環保署自87年起實施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制度,目前已設置2500多個定檢站,每年檢驗機車超過800萬輛次。
為有效促使車主注重保養,謝燕儒說,環保署已修訂「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推動機車先進行保養維護再做排氣定期檢驗,且加強檢驗不合格機車複驗工作,提升機車排氣定期檢驗成效。
環保署表示,機車車主如未依規定辦理排氣定檢,將被處罰款新台幣2000元;若機車初驗不合格,車主未於1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者,將被處罰款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