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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
【大紀元1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韻璇台北16日電)宏利人壽和其簽證精算人員因保險商品費率及責任準備金等精算數值錯誤,違反保險相關法令,金管會依保險法開罰,罰鍰新臺幣60萬元,並予簽證精算人員警告一次。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金管會發現英屬百慕達商宏利人壽保險銷售「宏利人壽綽悅婦女保險」及「宏利人壽綽慧女性終身保險」商品,費率及責任準備金等精算數值錯誤,違反保險法。
另外,其簽證精算人員於95年及96年簽署簽證精算報告書時未查,使責任準備金提存數不足,已違反保險法。
金管會依保險法,核處宏利人壽罰鍰新臺幣60萬元。其簽證精算人員也依保險法核處警告一次。
金管會呼籲保險業者應確實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辦理,並應加強法令遵循及內部控制,以共同維護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