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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件不能忘卻的事,是與隔壁豆腐店裡的王囡囡的交遊,而這交遊的中心,在於釣魚。
那是我十二、三歲時的事,隔壁豆腐店裡的王囡囡是當時我的小伴侶中的大哥哥。他是獨子,他的母親、祖母和大伯,都很疼愛他,給他很多的錢和玩具,而且每天放任他在外遊玩。他家與我家貼鄰而居。我家的人們每天赴市,必須經過他家的豆腐店的門口,兩家的人們朝夕相見,互相來往。小孩們也朝夕相見,互相來往。此夕陽家對於我家似乎還有一種鄰人以上的深切的交誼,故他家的人對我特別要好,他的祖母常常拿自產的豆腐乾、豆腐衣等來送給我父親下酒。同時在小伴侶中,王囡囡也特別和我要好。他的年紀比我大,氣力比我好,生活比我豐富,我們一道遊玩的時候,他時時引導我,照顧我,猶似長兄對於幼弟。我們有時就在我家的染坊店裡的禢上玩耍,有時相階出遊。他的祖母每次看見我倆一同玩耍,必叮囑囡囡好好看待我,勿要相罵。我聽人說,他家似乎曾經患難,而我父親曾經幫他們忙,所以他家大人們吩咐王囡囡照應我。
我起初不會釣魚,是王囡囡教我的。他叫他大伯買兩副釣竿,一副送我,一副他自己用。他米桶裡去捉許多米蟲,浸在盛水的罐頭,領了我到木場橋頭去釣魚。他教給我看,先捉起一個米蟲來,把釣鉤由蟲尾穿進,直穿到頭部。然後放下水去。他又說:”浮珠一動,你要立刻拉,那麼鉤子鉤住魚的顎,魚就逃不脫。”我照他所教的試驗,果然第一天釣了十幾頭白條,然而都是他幫我拉釣竿的。
第二天,他手裡拿了半罐撲殺的花蠅,又來約我去釣魚。途中他對我說:”不一定是米蟲,用蒼蠅釣魚更好。魚喜歡吃蒼蠅! “這一天我們釣了一小桶各種的魚。回家的時候,他把魚桶送到我家裡,說他不要。我母親就叫紅英去煎一煎,給我下晚飯。
自此以後,我只管歡喜釣魚。不一定要王囡囡陪去,自己一人也去釣,又學得了掘蚯蚓來釣魚的方法。而且釣來的魚,不僅夠自己下晚飯,還可送給店裡的人吃,或給貓吃。我記得這時候我的熱心釣魚,不僅出於遊戲欲,又有幾分功利的興味在內。有三四個夏季,我熱心於釣魚,給母親省了不少的菜蔬錢。
後來我長大了,赴他鄉入學,不復有釣魚的工夫。但在書中常常讀到讚詠釣魚的文句,例如什麼”獨釣寒江雪”,什麼”漁樵度此身”,才知道釣魚原來是很風雅的事。後來又曉得有所謂”游釣之地”的美名稱,是形容人的故鄉的。我大受其煽惑,為之大發牢騷:我想”釣魚確是雅的,我的故鄉,確是我的游釣之地,確是可懷的故鄉。”但是現在想,不幸而這題材也是生靈的殺虐!
我的黃金時代很短,可懷念的又只有三件事。不幸而都是殺生取樂,都使我永遠仟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