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兩編 新華社表演自打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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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2日訊】新華社4月28日刊登一篇文章,說廣西一村民蘭云長因練法輪功殺害孤寡老人,而不到半個月,5月9日又刊登了一篇內容和情節和前一篇自相矛盾的文章,自己暴露造謠誹謗的面目。
新華社4月28日的文章寫道:“4月17號下午7點多鐘,廣西融安縣大巷鄉珠玉村富田屯村民、“法輪功”痴迷者蘭云長,……用斧頭將同村80多的孤寡老人韋少明活活打死。”“說是要帶著80歲的韋少明一起升入‘天堂’。”“案發后,蘭云長還若無其事地去公安机關自首。……經過當地干部和公安執法人員的幫助,蘭云長已經有所醒悟,對自己所犯的殺人罪行表示忏悔。”
而就同一事件新華社5月9日的文章寫道:“4月16日十九時許,……蘭云長按照几天前的‘夢中指示’,來到同村表伯父韋少明家,……”。“釀成慘案后,蘭云長終于幡然醒悟,于第二天下午主動到公安机關投案自首。”
由以上可以看出新華社完全是在造謠。
· 法輪功強調心性,重道德,方方面面做一個好人,處處考慮他人,不殺生。看到殺人放火的事要管,根本就不可能去殺人。這是法輪功傳出九年來,學員起碼的常識,而蘭云長的做法表明他根本就不是法輪功的人。新華社硬要栽贓法輪功,已經到了滿口胡話的地步。
· 如果蘭云長真是要想帶韋少明去什么“天堂”,那為什么自己不死、不去“天堂”,反到去了“人間”派出所自首呢?這种鬼話能騙誰呢?把圣洁的天堂和血腥的殺人強拉硬扯在一起,這是無知的人在褻瀆和咒罵神明,罪業不小。
· 前一個說是“案發后,蘭云長還若無其事地去公安机關自首。”而事后經“幫助”“有所醒悟”,表明是先自首,后“醒悟”;而后一個則說:“釀成慘案后,蘭云長終于幡然醒悟,于第二天下午主動到公安机關投案自首。”表明是先“醒悟”,后自首。這兩篇前后不一,互相矛盾的文章充分暴露了是新華社在編造謠言,栽贓陷害法輪功。
新華社的造謠胡鬧,表明在江澤民統治下國內的新聞單位為完成所謂的政治任務,完全喪失了社會公德和起碼的良心,隨便就把一個和法輪功毫不相干的刑事案件套在法輪功的頭上,毒害眾生,打壓善良。同時,也表明,這些新聞机构也明白,這些東西都是謊言,他們自己根本就不關心,完全在應付江澤民,也不指望人看這些垃圾,以至于不到半個月就出了前后矛盾的兩篇文章,鬧出笑話,自相矛盾,自己打了自己一個耳光。 轉自”明慧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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