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紅塔集團電視台台長受賄4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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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2日訊】據《滇池晨報》報道﹐引起社會各界人士關注的丁云特大受賄案﹐經玉溪市人民檢察院辦結并提起公訴后﹐于5月10日在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現年40歲的丁云﹐是云南省個舊市人﹐案發前任云南紅塔集團電視台台長。因涉嫌貪污于2000年4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6日被依法逮捕。檢察機關在偵查階段又發現其涉嫌受賄。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為﹕1997年至2000年間﹐北京先奇廣告有限公司﹑云南山霸廣告有限公司﹑云南創億廣告有限公司分別代理云南紅塔集團企業形象廣告在中央電視台和云南電視台的播出業務﹐被告人丁云負責此業務的具體事宜。
1997年7月至2000年3月﹐丁云利用職務之便﹐向上述三家廣告公司索要人民幣 467﹒78萬元﹔其中﹐向北京先奇廣告有限公司董事長杜某索要人民幣381﹒78萬元﹔向云南山霸廣告有限公司總經理劉某某索要人民幣40萬元﹔向云南創億廣告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某某索要人民幣46萬元。
丁云身為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無視國法﹐利用職務之便﹐索取賄賂﹐其索賄行為擾亂了國企的公務活動﹑破壞了國企的形象﹐已構成受賄罪。開庭審理整整持續了一天﹐法院將擇日宣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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