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同黨李寶民遭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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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9日訊】 廈門遠華走私案第二批案件中被判處死刑的走私罪犯李寶民,昨日已在福州市被處決。據東方日報報道﹐廈門市原副市長藍甫、稅局原總會計師兼稽查局局長李鷺琪等人因有立功表現,均獲改判死緩或較輕刑期。
多人有立功表現減刑期
中國中央電視台昨日報道,李寶民與遠華走私案首腦賴昌星於一九九六年十月至一九九七年四月,從事走私香 犯罪活動,偷逃稅款三億四千八百萬元人民幣,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李於一審中被判處死刑後上訴,但遭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否決,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將其處決。
報道說,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四月十一、十二日,在對一審中判決死刑的主犯藍甫及方寬榮作二審裁決時,鑑於兩人協助檢舉他人犯罪行為,有重大立功表現,故改判二人死緩。而李鷺琪、許明良、于志海、?u中因有重大立功及有真誠悔改表現,改判較輕刑期。
根據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消息,廈門走私案第二批九十四宗案件一審宣判後,有五十三宗案件的七十名被告單位提出了上訴。目前有關法院已分別對其中二十宗案件作出二審裁定。
截至目前為止,福建各級人民法院已對遠華走私案涉及的一百五十七宗案件作出判決,涉及被告人二百六十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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