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環境外交政策急轉彎 要跟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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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8日訊】 當歐洲各國努力推廣能源政策,甚至開徵二氧化碳稅來減少二氧化碳排放,以符合京都議定書的規定時,美國不但公開表示不履行該協定,還說該協定是「夭折的死嬰」。身為全球影響力最大的國家,也是二氧化碳排放最高的國家,對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採取如此不配合的態度,將使得此公約的前途充滿變數,對台灣也將有深遠的影響。
目前世界各國對此公約的態度大概可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積極努力型,如歐洲國家,因為其面積及天然資源普遍有限,因此比較重視永續發展。第二類是消極型,如美國,因為地大物博養成的消費型態難改,並且對此問題較不敏感。第三類是觀望型,如許多開發中國家,關心氣候變遷問題,但又怕影響其經濟成長,如台灣等。
雖然美國是一九九二年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締約國,也簽署了一九九七年的京都議定書,然而隨著該議定書生效日期的迫近,美國也想盡各種「小手段」,企圖讓美國可以不用那麼辛苦來達成二氧化碳減量的目標。即使在比較重視環保的民主黨主政期間,也是如此。例如在京都協議中規定,一九九○年以後所種植的森林可以作為該國二氧化碳減量的績效,以鼓勵造林。然而去年在丹麥舉行的「第六屆締約國大會」(COP6)中,美國就要求原始森林(一九九○年以前就存在的森林)的面積,也應該算是該國二氧化碳減量的績效。美國這種不努力,只圖吃老本的心態,當然為歐洲各國所反對。這也是美國與會代表被環保團體砸蛋糕的原因。
現在共和黨上台後,直接表明要撤簽京都議定書。此舉果然對許多觀望國家造成影響,日本政府日前就表示不打算在美國缺席下,呼應歐盟逕自批准京都議定書的決定。後續是否會有連鎖反應,值得密切觀察。
美國反對京都議定書的表面理由是:該議定書沒有對開發中國家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作限制,因此全球的成績會大打折扣,並且懲罰美國來免除開發中國家責任也沒有道理。再加上美國現在經濟不景氣,若要達成該協定的目標,對經濟可能是雪上加霜。然而這些理由似乎站不住腳,例如在一九九七年美國有超過兩百個經濟學家,包括六位諾貝爾獎得主曾對全球氣候變遷發表共同宣言,認為:美國可以用經濟工具,像是二氧化碳稅等來減緩氣候變遷,不但不會損害生活水平,並且長遠還可以改善美國的生產力。然而學界的建議卻在大西洋的另一端獲得實踐。
台灣因為不是聯合國會員國,所以也不是締約國,因此對於二氧化碳排放只有道義上的責任,再加上長期以來,台灣多半以美國馬首是瞻,因此美國在此議題缺席後,可能使得台灣更拿不出決心來面對這個問題。一九七○年代的能源危機後,促使歐洲國家努力提昇能源效率,減低對能源的依賴。一九九○年代為因應氣候變遷問題,歐洲國家開徵二氧化碳稅來達成減量目標。因此目前歐洲節約能源或是再生能源的技術可說是執全球之牛耳。台灣目前每年每人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九公噸多,比美國低,但明顯超過歐洲國家。台灣要走哪一條路?不要忘了,在溫室效應下,兩極冰山溶化,海平面上升,氣候變化更異常,海島台灣首當其衝。
──原載《中國時報》 (作者為台灣環保署科技顧問室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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