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惡性刑事案件越來越頻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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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5日訊】
石家庄棉紡三廠的一聲爆響,使人們驚呼:中國進入了社會動蕩期。
當然可以把這次極端的惡性事件看作一個標志性事件,但是,要看到事實上中國的社會動蕩早已經開始了。而中國的社會動蕩表現的最為突出一點是社會不滿情緒,對社會不公平,不公正的報復。甚至表現為用暴力手段對社會財富的爭奪。
最為典型的是,近年來頻發不止的搶劫銀行案件。几乎地無分南北,人無分男女,都有可能加入到銀行搶劫的隊伍中去。
而看看最終落如法網的搶劫者們,既非江洋大盜,亦非慣匪慣竊,几乎無一例外地都是普通的社會公民。就在實施犯罪前,他們還是出賣勞動力的普通勞動者。
他們為什么會選擇這種極端的犯罪行為?客觀地說,他們的犯罪動機也決非心血來潮,一時糊涂。從他們被擒獲后的表現來看,又几乎無一人對自己的行為表現出痛悔和自責。就是說這些普通的勞動者,人人都對自己令人發指的罪行表現得心安理得。
為什么會這樣,因為他們都有充分的理由來實施犯罪行為。是社會心態嚴重的失衡導致的人們犯罪,而他們犯罪只是對失衡的心態的補償。犯罪使他們的失衡心態得到了補償。所以,他們表現得超乎尋常的平和。
而造成人們心態失衡的原因是中國的官僚體制,是這種官僚造成的社會財富的分配不公。少數權力階層的占有最廣大的社會財富,而大多數人無法享有,所以,在心態失衡達到一定程度時,就訴諸暴力。
當普通人群對自己不能得到應得的利益而絕望時,他所能采取的就是非正常的暴力手段了。
最為典型的發生在2000年末的石家庄系列爆炸案,完全就是以對公共場所的爆破,對其他無辜者生命的剝奪來向政府勒索錢財。爆破者并不以為自己的行為有多么卑劣,他只是認為這是對自己多年所失的一個補償,他只是在向用權力占有社會財富的官員們索取自己被非法剝奪的那一份利益。
中國的社會資源掌握在少數人手里,顯然地出現社會分配的不公。當大多數無法享用社會資源的人們,就會在心態失衡的情況下,采取非正常的手段來同占以不公平不公正手段占有社會資源的人的手中奪取資源──這就是銀行搶劫案頻發的最好的注腳。
事實上,在中國出現的惡性刑事案件突增的本質就是對社會財富的爭奪。
中國政府不解決社會分配不公的問題,中國的惡性搶劫事件只會越來越多,惡劣的程度只會越來越嚴重。
中國政府要解決中國社會的日益嚴重的惡性事件的發生,必須解決社會資源再分配的問題,而不是靠嚴打。而解決中國社會資源再分配的問題,事實上牽涉到中國的政治機制的問題。
中國已經進入了社會動蕩期,而中國社會動蕩的根源是中國官僚資本體制,中國的官僚對社會資源的占有,對社會財富的濫用,已經到了空前的程度,而普通百姓的忍受也已經達到了極限。遍地而起的銀行搶劫,處處都是的搶劫殺人,只是沖破這個極限的一個開始,只要中國政府堅持目前的官僚機制,只要這個機制導致的集體性腐敗不能得到根治,中國真正的社會動蕩還在后面,而如果中國的全面社會動蕩到來時,他毀滅的不僅是搶劫殺人的罪犯,他毀滅的將是整個中國社會。(200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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