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林頓投書紐約時報 否認特赦富商李奇与其前妻政治獻金有任何關系
【大紀元2月18日訊】 飽受特赦富商李奇風波困扰的美國前總統柯林頓,今天在紐約時報意見版發表文章,說明自己在离職前特赦李奇和他同夥葛林的理由与決策過程。柯林頓否認這樁特赦案与李奇前妻狄妮絲的政治獻金有任何關系。
据中國時報報導,柯林頓在為自己辯護的專文中說,決定特赦李奇的著眼點在于八項「法律与外交政策的理由」。其中五項理由指出:美國司法當局在一九八三年以刑事罪名起訴李奇与葛林的舉動并不恰當,因為与李奇公司案情類似的其他石油公司都只需面對民事訴訟,不應獨有李奇例外。且兩位哈佛大學与喬治城大學的頂尖稅務專家都認為,李奇各項交易都符合美國所得稅法規,但李奇仍然付出近兩億罰款。
柯林頓的另兩項理由是前任司法部副部長賀德的支持,以及几位知名律師的游說,其中包括他本人的白宮顧問奎恩、現任副總統錢尼的幕僚長黎比、尼克森總統時代的白宮官員賈門特、雷根總統時代的司法部官員雷諾茲,這四人都曾擔任李奇的律師,而且后三人均屬共和党陣營。
最后一項理由与外交政策相關,而且相當關鍵。柯林頓表示,許多以色列現任与前任高層官員以及歐美各地的猶太社區領袖,一直敦促他特赦李奇,因為李奇多年來出錢出力在以色列從事慈善工作,還協助救援其他國家受困的猶太人,貢獻卓著。
在這篇長文的最后,柯林頓沈痛地說:「我已習慣政治圈的坎坷顛沛,但是這個案子的指控對我而言分外痛苦,因為八年來我一直致力于為美國人民做完善的決定。我希望每一位美國人民了解,你可以不同意這個(指特赦李奇)決策,但我是就事論事而做決策,而且我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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