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如順檢舉有功或可免死
【大紀元2月13日訊】消息人士透露,一審被判處死刑的前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福州市公安局局長庄如順在自殺未遂后,對涉及遠華案已有悔意,首先揭發福建省委宣傳部長李閩忠在擔任漳州市委書記期間,接受賴昌星賄賂高級房車等。李閩忠在去年十二月被中紀委「四二○」專案組「雙規」 (在規定時間和地點交代問題 ),現已進入司法程序。
据香港明報報導,庄如順在一審判處死刑后,表示不服并上訴。上訴期間,庄如順每日都寫出數千字揭發材料和思想匯報,涉及包括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福建省委副書記石兆彬等官員。
高院和專案組仔細研究了庄如順的上訴書后,認為庄如順在一審判決前已有揭發表現,接受賴昌星賄賂的房車在案發前亦已退還,与一審判決的受賄事實有一定出入,但因他為賴昌星通風報信罪不可赦,因此雖可逃過一死,但亦將面臨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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